针对中小学老师的“痕迹管理”少一点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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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来源:好教师
近年来 , 有一个新词我渐渐耳熟起来:“痕迹管理” 。 所谓“痕迹管理” , 就是做任何事情都要留下“痕迹”——这个“痕迹”就是做事过程中的一些“凭据”或者说“证据”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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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重要或重大的事情 , 做的时候有意识留下一些凭据 , 是应该的 , 便于总结 , 也便于留存于史 。
不不 , 我这样说还不准确 , “痕迹”的重要性显然主要还不是为了“总结”为了“存史” , 而是“责任” 。
比如企业管理中 , 要求每一个生产环节都应严格做好细致认真的记录 , 这就是为了保证产品质量而留下“责任痕迹” , 这显然是应该的 。
针对中小学老师的“痕迹管理”少一点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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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有医生、警察、律师等特殊行业 , 留下病历、留下笔录、留下物证等“痕迹” , 都是必须的 。
即使对教师来说 , 在某些重要时间面对某些重要事件 , 留下确凿的“痕迹”也是要必要 。
但对于一般的教育教学常规的事 , 是不是也必须要留下“痕迹”呢?我觉得不一定 。
在我看来 , 若非特殊行业特殊需要 , 常规的事嘛 , 做了就做了 , 不必非要“证明” , 如果一定要“证明” , 那能够证明我做了某件事最好的“证据”就是效果 。
除此之外 , 干吗还要留“痕迹”呢?
当然 , 如果有的事虽然不重要也不重大 , 但确有纪念意义 , 留个“痕迹”也不错 , 比如旅游时拍个照 , 或保存景点的门票 , 这都无可厚非 , 因为这是个人的自愿行为 。
针对中小学老师的“痕迹管理”少一点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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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如果凡事无论巨细 , 都一定要有“痕迹” , 而且这个“痕迹”成了一种“管理”的需要 , 即“痕迹管理” , 就会成为强制 , 而强制必然给人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。
如果这负担落到教师身上——其实校长也一样 , 那就让本来就很累的教师(校长)更加不堪重负 , 让一些本来很有意义的教育行为变味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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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如家访 , 本来是多好的事儿呀——老师利用下班时间去孩子家里看看 , 了解其家庭环境 , 感受其家庭氛围 , 在温馨的家庭氛围拉家常 , 多好!
但“上面”要求留下“过程性佐证” , 于是老师不得不请求和孩子及其父母拍照——还不能拍正儿八经的合影 , 而要摆拍老师和孩子父母“亲切交谈”的“自然场面”;
临走时 , 老师还要拿出有关表格填写“家访时间”“家访学生”“家访要点”“家访效果”等等 , 然后请家长签名;老师回到家里 , 还得写“家访收获” , 这“家访”的“痕迹”才算收集完毕 。
针对中小学老师的“痕迹管理”少一点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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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老师的“痕迹管理”还不只是家访一件事 , 还有主题班会、学生谈心、社会实践以及种种教育行为 , 都纳入了“痕迹管理” 。
本来 , 对于有责任心的老师来说 , 做其中的每一件事 , 都是一次精心的设计、用心的投入;但现在 , 除了做这些事本身之外 , 还要保存所谓“痕迹” , 又是拍照 , 又是填表 , 又是写作……
比如说 , 两个孩子课间打架了 , 老师自然会找孩子谈心 , 会教育他们 , 最后两个孩子都认识到不对 , 并互相道歉 。
这事就算圆满解决了 。 但对“痕迹管理”来说 , 没完!你还有一系列的“痕迹”需要记录——这不是折磨人吗?
所以 , 有老师戏言:“以后上个厕所 , 也应该撕下便纸的一角 , 写上经过、效果、感想和年月日 , 存档 , 以备检查 。 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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