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七条 汽车生产企业应尽快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对《公告》内车型车身外部标识进行调整,2006年5月1日起《公告》内所有车型均需符合本办法要求,否则暂停有关车型《公告》 。
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 。
经验总结扩展阅读
- 6S店是什么
- 汇众是什么
- 汽车消费信贷是什么
- 恒天汽车是什么
- 汽车先锋技术实验室是什么
- 日野是什么
- iPhone手机保修的状态查看 苹果产品保修期查询方法
- 报废汽车规定是什么
- 儿童安全锁是什么
- 刹车系统是什么
第十七条 汽车生产企业应尽快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对《公告》内车型车身外部标识进行调整,2006年5月1日起《公告》内所有车型均需符合本办法要求,否则暂停有关车型《公告》 。
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