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上什么行为属于非法拘禁

非法拘禁行为
非法拘禁所侵害的人的人身自由,所以只要是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原则上就属于非法拘禁 。非法剥夺人身自由包括两类:
一类是直接拘束他人的身体,剥夺其身体活动自由 , 如捆绑他人四肢,使用于铐拘束他人双手;
另一类是间接拘束人的身体,剥夺其身体活动自由,如将他人监禁于一定场所,使其不能或明显难以离开、逃出 。
对于人生自由的理解 , 则有可能的自由和现实的自由争议 。根据张明楷在书中所举的例子,比如,甲将夜间熟睡的乙反锁在房间里,次日清晨在乙醒来之前就打开了锁 。甲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拘禁罪?
根据可能的自由说,本罪的成立不要求被害人具有现实的、具体的行动意思能力,只要具有这种可能性即可 。在此例中 , 乙任何时候都有醒来的可能性,因此,甲的行为侵害了乙可能的自由 , 构成非法拘禁罪(无限定说) 。
根据现实的自由说,非法拘禁罪的对象只能是有现实的、具体的行动意思或能力的自然人,一时丧失这种意思或能力的人,只有在他们恢复了这种意思或能力后,才能成为本罪的对象,所以,甲的行为不构成非法拘禁罪(限定说) 。
实践中,一般采取现实可能说,所限制的自由须是现实的人身自由 。
根据《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》,.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予立案:
(2) 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,并使用械具或者捆绑等恶劣手段,或者实施殴打、侮辱、虐待行为的 ;
(3) 非法拘禁,造成被拘禁人轻伤、重伤、死亡的 ;
(4) 非法拘禁,情节严重 , 导致被拘禁人自杀、自残造成重伤、死亡,或者精神失常的 ;
(6)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没有违法犯罪事实的人而非法拘禁的;
非法拘禁行为处罚
根据《刑法》规定,犯非法拘禁罪的 , 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,具有殴打、侮辱情节的,从重处罚 。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,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死亡的,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 ,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,从重处罚 。
我的理解是 , 法律上的非法拘禁是以违法的方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。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,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。如果在非法拘禁过程中,使用暴力致人伤残、重伤、死亡的,不按照非法拘禁罪处理,而按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进行定罪 。非法拘禁的类型有以下几种:

法律上什么行为属于非法拘禁

1、因索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;
2、诱骗他人参加非法传销组织,限制其人身自由;
3、发生纠纷,将人关起来限制人身自由;
4、已经证实错拘错捕,有关执法人员扔拒绝释放被关押人员 , 使其得不到应有的人身自由;
【法律上什么行为属于非法拘禁】
5、勒索挷架,是刑事犯罪中仅次于故意伤害、故意杀人的最恶劣犯罪手段 , 利用挷架人质勒索被害人家属钱财,是剥夺人身自由最为严重的非法拘禁类型 。
法律上什么行为属于非法拘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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